信监官〔2021〕19号
关于同意承接信监官事务所的批复
陕西旭达华实业有限公司:
你们2020年12月17日报来的《关于申请设立信监官事务所(碑林所)的请示》收悉。
经信监官国际教育科技发展(北京)有限公司、信监官事务所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审核通过,符合《信监官行业自律规范》,同意设立信监官事务所(碑林所),请做好筹备工作和遵守相关规章制度。
此复
信监官国际教育科技发展(北京)有限公司
信监官事务所产业发展工作委员会
2021年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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